1、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的主要作用在于缩短传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及患病率。对于每个具体患者,则为达到临床及生物学治愈的主要措施,合理化治疗是指对活动性结核病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的原则。
2、手术治疗:
外科手术已较少应用于肺结核治疗。对大于3厘米的结核球与肺癌难以鉴别时,复治的单侧纤维厚壁空洞、长期内科治疗未能使痰菌转阴者,或单侧的毁损肺伴支气管扩张、已丧失功能并有反复咯血或继发感染者,可作肺叶或全肺切除。结核性脓胸和(或)支气管胸膜瘘经内科治疗无效且伴同侧活动性肺结核时,宜作肺叶-胸膜切除术。
(2)结核球手术适应证①结核球经规则抗结核治疗18个月,痰菌阳性,咯血者。②结核球不能除外肺癌者。③结核球直径>。3厘米,规则化疗下无变化,为相对手术适应证。
(3)毁损肺手术适应证经规则抗结核治疗仍有排菌、咯血及继发感染者。
(4)肺门纵隔淋巴结核手术适应证①经规则抗结核治疗,病灶扩大者。②病灶压迫气管、支气管引起严重呼吸困难者。③病灶穿破气管、支气管引起肺不张,干酪性肺炎,内科治疗无效者。④不能排除纵隔肿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