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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上海电气发布绿色甲醇集成化装备系统解决方案,该方案不仅展示了上海电气在新型能源系统构建方面的综合实力,也向世界呈现了“绿色甲醇”的中国方案。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电气已将此技术应用于吉林西部(洮南)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区的洮南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中。作为国家首批绿电制氢就地消纳示范工程,该项目充分展现了上海电气在“双碳”背景下构建新型能源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在技术上,洮南绿色甲醇项目采用了上海电气自主开发的纯氧加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气化技术、生物质合成气净化技术、绿电耦合制氢技术、富CO2合成气甲醇合成等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在国内外尚无工业化应用先例,是能源化工与氢能结合的新型技术与装备。作为上海电气投资建设的首个新能源就地消纳项目,洮南绿色甲醇示范项目是集团在绿色能源一体化上的一个创新尝试,不仅是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更助于推动产业的升级和技术的进步。
在解决该领域的难题上,上海电气也给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分布式调相机。分布式调相机是一种用于调节电网功率因数和改善电压质量的电力系统设备,能够实现灵活、就地无功补偿和惯量支撑。在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接入电网时开元官方版最新下载,分布式调相机能够协助平衡电网,确保供电的稳定性开元官方版最新下载,从而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支持非化石能源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该设备已成功应用于墨西哥佩尼亚斯科光伏电站二期项目。所提供的25Mvar(60Hz)调相机岛设备,能够为电网提供了暂动态无功支撑,并通过飞轮增加一倍惯性时间常数,最大程度提升了光伏场站的送出能力,确保了电站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发电。这一项目的成功投运,不仅标志着上海电气自主研发的分布式调相机首次进入国际市场,也展示了中国企业在全球能源领域的实力和影响力。
除分布式调相机以外,上海电气旗下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还研发了电能质量治理产品——无功电能补偿装置。该装置通过在电力系统中接入无功补偿装置,可以有效地提高系统的功率因数,降低无功功率的传输。无功电能补偿装置主要由SVG(静止无功发生装置)与电容器等组成。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如风电、光伏等,其输出功率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SVG可以为新能源接入系统提供无功支持开元官方版最新下载,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上海电气相关负责人坦言,解决新能源的消纳问题,电源侧的升级调整势在必行。当前,新能源上网问题亟待解决,同时风光储能等部分与电网的衔接以及价格机制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如果电源侧的能源企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真正的一体化,不仅可以解决多种新能源的匹配问题,还可以解决消纳甚至市场化电价机制等问题。
在电源侧,上海电气针对风电、光伏的出力特点,实现了风光的高度协同与互补。通过混合储能及调相机,分别解决有功消纳及无功支撑问题,让新能源发电做到可测、可控、可稳、可赢。此外,上海电气还提供了混合储能模式,充分发挥多种单一储能方式的优势,实现秒级、分钟级、小时级的调频调峰,解决光伏的间歇性、波动性问题。
上海电气总包建设的迪拜项目就是新能源一体化的代表案例。这个由700MW光热+250MW光伏共同组成的太阳能电站EPC项目,是目前世界上装机容量最大、投资规模最大、熔盐罐储热量最大的光热光伏综合能源项目。据悉,该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后,预计可为当地32万户家庭提供绿色能源,每年可减少160万吨碳排放量,是迪拜2030年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赋能医疗机构。用好医保基金预付、结算等方面的政策工具箱,显著改善全国医疗机构及全行业的现金流水平。一是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印发文件,在国家层面统一和完善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将“预付金”作为对落实政策较好医疗机构的“赋能金”。二是探索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的即时结算。努力缩短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的回款周期,助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大力赋能医药企业。在坚持推进对创新药医保谈判、对仿制药开展集采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实质性措施助力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逐步扩大医保基金对医药企业的直接结算。目前,部分地方已经开展了医保基金对集采中选企业的直接结算,企业的货款结算周期从原来的至少6个月缩减为30天左右,以内蒙古为例,2024年1-6月共为164家集采中选药品配送企业直接结算货款43亿元,为企业节省资金成本近1亿元。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在更大范围推进医保基金对药品耗材企业的直接结算,帮助企业减轻资金成本。
——大力赋能商业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是“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9000亿元,但整体赔付率尚有待提高。商业健康保险面临信息不对称、机构营销核保成本高、赔付率较低、打击欺诈骗保难度大等问题。
国家医保局正在谋划探索推进医保数据赋能商业保险公司、医保基金与商业保险同步结算以及其他有关支持政策,预计在大幅降低商保公司核保成本,推动商保公司提升赔付水平的基础上,引导商保公司和基本医保差异化发展,更多支持包容创新药耗和器械,更多提供差异化服务,吸引更多客户投保,促进商保市场与基本医保形成积极正向的良性互动,从而激活更多潜在资金投入商保,促进更多新的高端医药技术和产品投入应用。
相关价格立项指南将不仅帮助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也对发展相关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持。仅以三个方面为例:一是助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人工智能与医学影像的结合成为近年医疗领域的重要发展趋势。如,人工智能技术基于大量历史病例的学习,能够辅助医生快速精准识别有关医学影像资料,有助于提高医生诊断的准确性和效率。国家医保局在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中,统一设置“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的扩展项,鼓励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应用,将有效助推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进步与产业的持续发展。
该份《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受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委托,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对姚某明的刑事类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鉴定,姚某明存在酒精有害使用及酒精依赖综合征,但这种精神状态不属于精神病,只是滥饮酒和酒精成瘾;且截至涉案后(含涉案期间)尚未因酒精导致急性或慢性精神病性障碍及智力(含记忆)等认知功能损害;姚某明虽因失眠而服用助眠药物,但案发前一天因饮酒未服此类药物,虽案发后在其血液中检测出微量氯硝西泮,但对其驾驶行为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不构成影响;鉴定检查也未发现其他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理因素。综上,鉴定意见为:1、姚某明存在酒精有害使用及酒精依赖综合征;2、该症状不属于《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精神疾病(含精神病、癔症);3、姚某明的肇事行为无精神病理因素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正常。
该案遇难者家属、伤者及代理人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使用技术规范包括《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下称《CCMD-3》)、《国际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分类第十版: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下称《ICD-10》)。其中,《CCMD-3》分类就有“10.1酒精所致精神障碍”,10.x3为“依赖综合征(成瘾综合征)”,10.x4为“戒断综合征”; 《ICD-10》编号F10为“因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根据上述两份文件规定,既然已认定姚某明存在酒精有害使用及酒精依赖综合征,那么必然得出姚某明有精神病性障碍。《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前两项结论自相矛盾,鉴定结论2不符合鉴定意见的法定采信规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发表辩论意见时,检方坚持其在第二次庭审的意见,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姚某明刑事责任,姚某明构成自首情节;希望法庭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既要考虑姚某明认罪悔罪的态度,更要考虑被告人姚某明发生事故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速情况,以及发生事故后,姚某明既没有积极保护现场救治伤者,也没有主动地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道歉,赔偿的金额也没有弥补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没有得到被害人谅解等相关情况,依法予以判处。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0月24日下午,刘霁虹(澳籍华人)驾驶盛万江公司黑色商务车搭载公司董事长钟国英、董事钟昀、销售经理江元谦以及一名意大利籍客户,正常行驶至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南坪快速路保安立交桥路段时,被姚某明驾驶的汽车追尾,致使商务车车身前部与左侧护栏发生碰撞。此后,商务车又撞上同向行驶的车辆。此次事故导致钟国英、江元谦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其余3人受伤,其中刘霁虹重伤。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岗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称《认定书》)显示,经鉴定,姚某明血液酒精含量为220.48mg/100ml,且超过限速标志的最高时速(限速60km/h,实际119km/h,超速98.3%),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