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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巴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与西藏昌都市贡觉县交界的金沙江上游干流,由华电金沙江上游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金上叶巴滩分公司)开发建设。该电站总装机容量达224万千瓦,为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装机规模最大的水电工程。建成投产后,预计多年平均发电量102.08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39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38万吨。
建设过程中,该公司持续优化施工组织,推行“两浇、两备、四准备”措施,实现转仓无缝衔接,大幅提升大坝浇筑效率。不断强化科技引领,建设数字管理平台“叶电云”系统,应用智能浇筑、智能温控、智能灌浆等专业模块,实现智慧管理工程建设。联合院士专家、高校开展科研攻关,应用“全坝中热水泥混凝土施工温控技术”“冬季浇筑保温综合蓄热法”等技术,有效降低施工干扰和约束条件,全力保障大坝连续均匀浇筑,相关科研成果荣获中国大坝工程学会一等奖、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二等奖。(完)
口号喊罢“唱空城”、拈轻怕重“做样子”、撸起袖子“一边看”、遇到难题“绕道走”……近日,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8名“躺平式干部”被调整。麻章区出台《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履职表现辨才治庸方案(试行)》,突出以事察人、以事辨人,为实干者加油,明确对“躺平者”予以处理。无论是处理“躺平式干部”,还是出台方案,其实都意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也释放了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躺平式干部”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
干部干部,“干”字是当头的。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没有捷径,唯有实干。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任何战略部署,都不会自动转化为美好现实。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干事担事是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要争当起而行之的实干家,不能做得过且过、不求上进的“躺平者”;要以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精神积极作为、善作善成,不能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
时代呼唤实干家,对“躺平式干部”必须动真碰硬。近年来,为整治一些干部拈轻怕重、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等消极现象,各地纷纷亮招,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对拈轻怕重、空喊口号、敷衍塞责等类型的“躺平式干部”进行精准画像;采取蹲点调研了解、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方式,对“躺平式干部”进行精准识别……种种举措,其实都是向“躺平者”敲警钟,让其认识到躺平不可取、躺赢不可能,“摆烂”“佛系”绝非党员干部该有的状态,倒逼其知耻而后勇。
也要看到,严肃处理“躺平式干部”只是一种手段,让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才是目的。对“躺平式干部”,调整也好,通报也罢,都并非将其“一棒子打死”。比如,麻章区决定建立“躺平式干部”管理数据库,对相关公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对转化效果好的“躺平式干部”及时销号“出库”,这也就意味着给“躺平者”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党组织通过谈心谈话、思想引导等方式,拉他们一把、帮他们一把,帮助“躺平者”查找问题原因、卸下思想包袱、激发干事动力开云入口,推动其受触动、受警醒,有利于让“躺平式干部”重新站起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干事创业中去。
2021年7月19日23时许,周女士再次将电瓶车推至家中阳台充电,随后返回卧室休息。不料,次日凌晨4时许,周女士与其丈夫在睡梦中被大火惊醒,二人迅速叫醒家人下楼逃离,并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周围邻居发现火情后也纷纷逃离。重庆市119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到场,将火势扑灭。然而,居住在同楼层的桂女士等两人,不幸在火灾中因吸入大量浓烟身亡。
被告周女士辩称,火灾因电瓶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且火灾发生时,小区消防通道堵塞加剧了火势蔓延和损失,故电瓶车生产者、销售者及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自己因犯失火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应再承担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杨先生坚称,电瓶车系周女士以个人名义购买并独自占有使用,自己从未使用过电瓶车,且火灾发生后迅速报警并通知了周边邻居,尽到了合理的注意和救助义务,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法官认为,周女士因违规将电瓶车推回家中充电而引发火灾,致使同楼层的桂女士因吸入浓烟不幸身亡,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因此应对桂女士的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鉴于杨先生与周女士系夫妻关系,且涉案电瓶车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用于家庭,杨先生虽未直接参与充电行为,但其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也未在周女士违规充电时予以制止,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因此杨先生与周女士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因桂女士死亡产生的损失,法院酌定各项损失合计为130余万元,判决由周女士、杨先生连带承担70%的赔偿责任,某物业江北分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扣除前期已垫付的部分,杨先生还应赔偿91万余元,周女士、杨先生连带赔偿1.7万余元;某物业江北分公司则还应赔偿36万余元,物业总公司对分公司赔偿承担补充责任。
为避免类似事件重演,建议广大群众在使用电瓶车时,一是选择合适的充电地点,不在室内或楼道等公共区域充电,确保通风良好且远离易燃物品。二是规范充电行为,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充电操作,切勿私自更改充电器规格和参数。三是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家庭成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守牢电瓶车“安全关”,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