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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苏波任涪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期间,对分管工作懈怠推脱,将应当由其审签的文件推托给其他院领导审签,将应当由其参加或主持的会议推托给其他院领导参加或主持,未按有关规定牵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长期脱岗旷工、迟到早退导致工作积压滞后。苏波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市文化旅游委原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胡珍强盲目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问题。胡珍强任武隆县委常委、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期间,为获取职务升迁资本,只图眼前政绩,不顾后续风险,盲目推动招商,引进条件不成熟的大型文旅地产项目,后因缺乏资金导致项目烂尾、土地闲置,影响当地发展、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胡珍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部分公职人员在处理肖家河流域排污问题中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2月至2023年12月,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在处置群众关于“肖家河流域排污问题”投诉过程中,未开展全面排查和追踪溯源,仅凭外包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现场目测、经验判断,直接将排污源头锁定为某小区的污水管网,未排查出其他污染源,导致肖家河流域排污问题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原主任李强松、原排水办负责人武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农水科科长代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万州区民政局及部分乡镇(街道)公职人员不作为导致5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问题。2019年至2021年期间,万州区民政局及部分乡镇(街道)公职人员懒拖不为、失职失责,导致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57名儿童未纳入保障范围、未享受到救助保障资金共计83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万州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曾伟等1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合川区三庙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代明不正确履职导致村民建房申请长期未审批问题。张代明负责三庙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期间,收到村民提交的原址翻建住房申请表后,未及时组织实地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致使村民建房审批事项长达4个月未办结。该村民向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张代明才按程序审核同意其建房申请。2024年3月,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三庙镇人民政府上述行政行为违法。张代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重庆市纪委监委指出,通报的这5起案例,有的干部不作为,懒政怠政,影响工作推进落实;有的干部乱作为,滥用权力,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有的干部慢作为,敷衍塞责,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力;有的干部假作为,只顾博虚名、得政绩,不解决实际问题。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政绩观错位、事业观扭曲、责任心缺失,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改进作风,恪守为民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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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作为古丝绸之路起点,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城市。陕西省检察院会同西安交通大学立足发挥检察机关实务研究优势、聚合高校理论研究合力,于2023年5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设立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下称“基地”)。基地按照“一体两翼”的组织架构,开展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司法实践服务等工作。“一体”,即由陕西省检察院和西安交通大学组建“一带一路”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合作体。“两翼”,即由陕西省检察院牵头,联合西北五省(区)、内蒙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拓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组建“一带一路”检察实务研究集合体;以西安交通大学为主,西北地区相关高等院校为基点,辐射全国,组建“一带一路”检察理论研究集合体。同时,陕西省检察院和西安市检察院立足区位优势,依托基地分别成立“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下称“两中心”,与“基地”合称“一基地两中心”),围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服务,为涉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支持。
举办高水平研讨会,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汇聚检校智慧。基地设立以来,已连续举办两届新时代检察工作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讨会,邀请陕西省内外高等法学院校专家学者、省市政法机关代表参加会议,参会检察机关从西北五省(区)、内蒙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扩展到厦门、深圳、成都等“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检察机关,交流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陕西省检察院在“一基地两中心”举办涉外民事检察案件听证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广泛收集研判涉“一带一路”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邀请在陕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外贸企业负责人到基地参观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在“引进来”“走出去”方面的法律需求,并发挥智库作用开展深入研究。邀请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入驻“一基地两中心”,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查明、风险预警等服务,更好服务保障陕西外向型经济发展,护航企业“出海远航”。
西安市检察院利用陕西优质的法学研究资源,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专题培训班,邀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围绕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检察监督、“一带一路”法律问题解读与检察合作等主题作专题辅导;承办西安市政法系统涉外法治工作专题讲座并邀请知名国际法专家授课。围绕涉外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讨,提升检察官办理涉外案件的能力。吸纳具有外语特长的检察人员参与涉外检察理论研究、涉外检察服务和外事交流活动,讲好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检察故事,努力打造一支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专家型人才队伍。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发挥好西安市检察院作为法学院校教学实践基地的作用,为在校研究生参与涉外法治理论研究、了解检察业务实践搭建优质平台,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效。
注重在涉外法治交流中加强对示范区及检察工作成效的宣传推介。2024年3月,基地邀请来自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国际大学等外国高校的专家到“一基地两中心”参观,并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进行座谈交流。2024年5月,在塔吉克斯坦检察代表团来西安研修期间,西安市检察院邀请代表团到示范区参观交流,并在“一基地两中心”召开中塔检察制度研讨会,围绕两国的检察制度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从组织架构、工作原则、主要职责等方面充分交流,增进了解。2024年9月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西安市检察院检察官与西北政法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教师一行,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检察理论研究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为今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律比较研究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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