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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淄博宇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推广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广告,对房屋面积进行宣传,但未说明所宣传的房屋面积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建筑面积。此外,广告中以项目到达“区实验中学”“区实验小学”和高铁站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宣称项目周边有“8万m2商业”“全民健康文化中心”等内容,但相关商业、文化设施尚处于规划中,并未实际建成。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内,一场法治种子的“播种仪式”悄然落地。随着红绸揭开,“拓法1线·雏鹰守未”校园“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正式揭牌启用。这不仅是云南省首个以“家校社法”多方联动为特色的校园法治实践平台,更标志着云南省校园法治教育从“单点普法”向“系统治理”的跨越。该工作室的成立,是盘龙区司法局、拓东街道、盘龙区教体局及社会各界协同发力的创新实践。工作室徽标上那个俯身如火焰的“法”形图案,正象征着法治精神将以温暖而坚定的姿态融入青少年的成长轨迹。
以“学生主体、家长协同、教师主力”为支点,构建“三位一体”参与体系。在学习任务较轻的年级选拔数十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培育“小小法律明白人”,通过“庭审观摩+普法视频制作+校园广播普法”让孩子们学法知法,传播法治正能量;每学期邀请法官、律师开设“家长法治课堂”,并吸收家委加入工作室成为“法律明白人”,倡议家长明法懂法必一体育网页登录版官网,提升家庭依法教子能力;建设“双师型”法治师资,探索法治教育与道法课融合,把培育教师“法律明白人”队伍作为主要任务,让老师成为孩子成才道路上法治守护人。
通过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矛盾纠纷进行分级分流:一般纠纷由学校组织调解;涉法纠纷则由工作室导入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及法官、检察官进行专业指导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由工作组成员单位专题研判,制定方案,及时跟进处置。拓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介绍:“之前已整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资源,成功化解了多起校园伤害赔偿与家校沟通不畅等纠纷。这启发我们要把普法和治理结合起来,培养校内的法治环境才能更有效保护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所以我们联合多家单位建立我们的校园‘法律明白人工作室’。”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旨在全方位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在此大背景下,盘龙区拓东街道“拓法1线・雏鹰守未”校园“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的成立具有深远意义。它不仅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的平台必一体育网页登录版官网,还通过多方联动的工作体系,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每一位青少年的心中,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新京报讯(记者熊丽欣)近日,湖南娄底“男子酒后拖拽女童进入居民巷子”一事引发社会关注。事发后,女童家属向媒体透露,涉事男子被行政拘留15日。6月3日,娄底警方发布通报称,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告诉新京报记者,从最新的警情通报来看,刘某某的行为已被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涉嫌刑事犯罪,而非行政拘留。 6月3日,湖南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5年5月20日下午,嫌疑人刘某某(男,38岁)酒后行至娄底市娄星区涟滨中街附近,拖拽一女童(6岁)进入居民区巷子。经侦查,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女童家属此前发文称,当日自己6岁的女儿在放学途中,遭陌生中年男子强行拉拽进巷子。孩子大声哭喊拒绝,楼上一位老人听到动静后冲下楼制止。男子见老人报警试图逃离,还拿出一包烟和一个红包想让老人不再追究。家属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事发后必一体育网页登录版官网,涉事男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针对公众热议的“涉事男子为何仅被行政拘留”“醉酒能否免责”等问题,律师常莎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行为一般处5至10日拘留,情节较重者可处10至15日拘留。刘某某初期被行政拘留15日,属于针对行政违法情节较重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存在明确界限。”常莎指出,根据《行政处罚法》,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行政拘留不能替代刑事处罚。此次警方通报显示,将追究刘某某刑事责任,这意味着警方经过侦查后,已初步掌握刘某某涉嫌刑事犯罪的证据。“这也是刘某某为何先被行政拘留,后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 对于公众关注的“醉酒免责”问题,常莎强调,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喝酒不能作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法律认定犯罪行为时更关注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故意性。 此外,针对“以寻衅滋事罪追责是否过轻”的争议,常莎指出,刑事案件罪名认定存在动态调整空间。寻衅滋事罪目前仅是办案机关依据现有证据作出的初步罪名认定,并非最终结论。在刑事侦查过程中,随着调查的深入和新证据的不断获取,罪名发生变更属于正常司法现象。“若后续发现更多线索指向拐卖儿童、性侵等其他犯罪意图,案件罪名可能相应调整。” 对于“以寻衅滋事罪追责会导致犯罪嫌疑人被从轻处理”的质疑,常莎解释,从刑罚适用逻辑来看,该担忧存在认知误区。以寻衅滋事罪追究时,若犯罪构成要件成立,犯罪嫌疑人将被认定为犯罪既遂;而若以拐卖儿童罪等罪名追究,鉴于此次事件中犯罪行为被居民及时制止,犯罪嫌疑人则属于犯罪未遂状态。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虽然拐卖儿童罪等罪名的法定刑幅度较高,但由于未遂情节的存在,实际量刑未必重于以寻衅滋事罪既遂进行处罚。因此,仅从罪名定性判断处罚轻重并不准确,具体量刑需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法律规定作出判定。编辑 杨海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