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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在校生因事故受伤需休息和治疗,必然影响学业,在课程压力较重的当下,长期休养必然导致跟不上教学进度,选择休学一年合情合理。小辰没有收入,但休学会增加一年的生活消费支出,加重了家庭负担,这一损失与事故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应属于财产损失的范围,故参照2023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461元),支持原告的休学损失40461元。一审后保险公司上诉,南通市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在该案中,法院结合伤害后果、休学的合理性、休学时长及休学带来的额外消费性支出等,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和损失填补原则,在审查数额必要性、合理性的前提下,参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酌定赔偿额,以弥补未成年受害人的合理损失。
大会交流环节,多名两岸专家学者分别从《近代闽南建筑对南洋建筑风格的吸收》《略谈整理研究台湾族谱的意义及工作思路》《彰显闽南文化时代价值的实施路径和政策建议》《文化交融如何形塑台湾街屋样式——以大稻埕为例》《中华文化共同记忆符号:以闽台民间信俗文化为核心考察》《万历潮州戏文与潮州歌册<荔枝记>比较》《两岸文化交流视域下弘一大师社科研究的现实意义及路径探析》等题分享各自研究成果。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力衰竭中心主任医师张健警示,一旦心衰到了晚期阶段就难以根治且患者往往需要反复住院,预后较差;因此,对于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肾脏病等心衰高风险人群,应在早期管控高危因素,预防心衰的发生;此外,心衰患者也需做好“三高共管”并对心率及血钾等进行长期综合管理,以改善心衰症状、降低死亡风险。
心脏就像一个“水泵”,通过动脉不间断把血液输送到全身,同时接受静脉从周围组织脏器输送回心脏的血液,而当这个泵不能很好地完成全身血液的输出和输回,就会出现呼吸困难、疲乏无力、水肿等一系列症状,这就是心衰。心衰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若没有及时就诊,一旦出现急性加重,患者可能会发生急性肺水肿或心源性休克,死亡风险随之升高。目前,心衰患者五年死亡率大概在50%到60%,和常见恶性肿瘤的五年病死率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