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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公安部举办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副司长章涛在上表示,全国海关有针对性地加大口岸监管查缉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力打击枪支爆炸物品走私。2024年1至10月,全国海关口岸监管部门在进出境环节共查发枪支情事588起,其中,查获火药动力枪8支,气动力枪32支,枪支零部件4361件。目前,从海关查获的枪爆物品情况来看,走私风险依然存在。对此,海关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提高口岸查缉能力,进一步强化与公安、邮政等单位的联系配合,推动形成管控合力,严厉打击枪爆物品通过走私渠道流入中国。(董语飞)
夏新东介绍,寄递服务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寄递安全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和民生福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了保障寄递渠道安全,邮件快件寄递实施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实名收寄是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收寄验视就是在揽收过程中当场验视内件物品;过机安检就是使用安检设备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是三位一体的防控模式。同时,为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非法贩运枪爆物品,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去年,十七部门联合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今年,开展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惩治违规收寄涉枪涉爆等禁寄物品行为,对枪爆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加强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寄递渠道涉枪爆案件,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是实施科技强安工程。建设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的“绿盾”工程,开展行业智能安检、智能视频监控等技术开发和应用,依靠科技提升安全监管质效。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开展联合督导、联动检查、联动执法,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充分发挥非侵入式机检查验设备效能,对来自重点国家(地区)、重点口岸的货物、物品加强机检检查;深化智能审图系统应用,不断提升智能审图对枪支及散件的识别范围和精准性。2024年1-10月份,全国海关口岸监管部门在进出境环节共查发枪支情事588起,其中,查获火药动力枪8支,气动力枪32支,枪支零部件436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