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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于1982年至1992年在河北人民出版社工作,历任编辑,编辑室副主任、主任,副社长;1992年10月至2004年任河北教育出版社社长、总编辑、党委书记;2004年1月任河北出版集团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河北出版总社副社长;2006年8月任故宫博物院紫禁城出版社社长;2007年4月由文化部任命为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兼紫禁城出版社社长;2014年1月被文化部任命为故宫博物院常务副院长。至迟于2018年,王亚民卸任故宫博物院常务副院长。
检察官遂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涉案工厂与微店间的供货关系展开重点侦查,并持续跟踪取证进度。通过梳理工厂发货物流记录、关联收货人手机号及身份、比对微店店铺退货地址、翻阅涉案手机微信聊天记录等,检察官发现,无论是工厂员工的陈述“我是周老板招聘来的”,还是微店的退货地址收件人,均指向周某某。最终,周某某“自产自销”的行为被确认,公安机关以周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请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辩护人提交了一份新的证据——上面清楚记录了涉案微店数名消费者的证言及他们拍摄的包具照片。这些消费者谈到,从周某某微店购买的包具并没有所谓品牌标识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还提供了部分无标包具实物。这也意味着,这部分包具可能并不侵犯品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数额将大大降低。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同样,辩护人提供的包具证据也疑点重重。通过仔细比对辩护人提交的交易记录和包具照片,检察官发现部分消费者作证的包具与在涉案店铺购买的包具型号不符,后经电话沟通,消费者才坦言,在涉案微店内购买的包具内部是有商标的,但客服仅要求他们拍摄包具外部。为进一步认定证据的证明能力,检察官找到两名本地消费者,发现一名消费者提供的包具实物带有刺鼻气味,与距今长达3到5年的购买记录明显不符;另一消费者的包上则有明显商标脱落痕迹。
经审查认定,2018年9月至案发,被告人周某某伙同他人先后在广东两地开办工厂,生产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包具,并通过微店销售。2023年6月16日,公安机关至其工厂及仓库处查获品牌包200余件,并查获模具、配件等制假工具。经鉴定,上述查获物品均系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商品。经司法审计,周某某非法经营数额为4000余万元。
于是,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并引导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一方面犯罪嫌疑人为争取从宽处理愿意进行民事赔偿,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权利人也有民事赔偿的诉求,这有利于一体解决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追责。”最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周某某当庭认罪,并向权利人赔偿380万元,获得谅解。法院审理期间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周某某在家属帮助下,退缴违法所得50万元。
经查,安木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信仰崩塌,精神迷失,长期沉湎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且酒后失德失范,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组织意识淡漠,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追求低级趣味,长期“带彩”打麻将,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毫无纪法观念,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安木拉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州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通报,2024年1月15日,安木拉在调研结束返回途经贵德县时,与贵德县委常委、拉西瓦镇党委书记张景文,贵德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贾昭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贵德县河西镇党委书记陈学军,私营企业主柴某某(女)、司某某等人聚餐饮酒,私营企业主提供酒水并支付餐费0.11万元。安木拉酒后失德失范,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