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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认为,涉案装修工程虽于2018年8月7日竣工,但鉴定机构于2019年1月1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载明,被告所装饰装修房屋确实存在室内甲醛超标等空气质量问题。鉴于被告未能充分证实室内空气质量问题系原告行为所致,故被告因装饰装修房屋存在空气质量问题而构成违约行为,对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唐某违约赔偿金及租房损失共计22000元,以及因除异味购买物品损失3139元。
“本案中,被告因装修导致室内甲醛等指标超标,不仅违反了合同中关于空气质量的约定,更对原告日常居住的生活环境安全造成威胁。即便尚未产生显性人身损害,污染物超标导致的居住功能障碍和潜在健康隐患,亦构成对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侵害。”法院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支持了原告合理的赔偿请求,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凸显了对居住环境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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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税艳萍介绍,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7%,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₂)、二氧化氮(NO₂)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一级标准;臭氧(O₃)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NG.28.66,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位。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18名、第12名、第1名、第7名、第84名、第8名。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优良状态NG.28.66,达到一级标准。
公报还介绍,2024年,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相继出台实施。完成营造林106万亩,修复治理退化草原600万亩和沙化土地102万亩。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两年保持优秀。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达到96%。纳木错、尼洋河成功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全面推进美丽西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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