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28.66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林武作了讲话。他指出NG.28.66,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环境仍是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山东省正处在加快转型、由大到强的关键阶段,高质量发展势头良好。山东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是山东发展不可替代的硬核力量,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民营企业大有可为。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大局,准确把握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经济的发展形势和我省发展的良好态势,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坚定发展信心决心,巩固优势、补齐短板,不断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林武指出,当前NG.28.66,民营企业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聚焦突出矛盾问题,全力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保驾护航。要着力维护市场主体平等地位,破除各种隐性壁垒,营造有序竞争环境。要多措并举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要着力为企业搭建平台、完善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做大增量,提振民间投资信心。要着力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增加信用支持,有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着力强化要素保障,搭建全省统一的综合性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加强挖潜整合,加大倾斜力度。要着力从制度上搭建亲清政商关系桥梁,加强联系交流,完善相关制度,认真研究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有关部门要抓好跟踪调度,确保企业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他强调,要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改革“硬举措”优化发展“软环境”,让民营企业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要优化市场法治环境,强化法治制度支撑,规范涉企执法检查NG.28.66,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政策落实,更深层次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更高标准推行数字政务。要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强化正面宣传,讲好企业家故事、树好企业家典型,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公开资料显示,上述在座谈会上发言的10位民营企业家具体是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波,歌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滨,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夏宁武,宁德时代董事长助理、山东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曲涛,道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于晓宁,青岛檬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霍胜军,遨博(山东)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永光,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伟,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云亭以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赵超。
对此,闪电新闻评论文章指出,多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通过注入“政策活水”,润泽民营经济发展土壤。从《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再到前后三批次“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每一项政策都是“雪中送炭”,让民企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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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NG.28.66,中学生在体育课上受伤,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学校认为已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拒绝赔偿。 本案争议焦点: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11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小李是就读于某中学的初三年级学生,一次体育课上,他在练习一项球类中考体育项目时摔倒受伤。小李主张,自己受伤时任课教师正在处理其他同学之间的纠纷,没有对正在练习的他进行指导和保护,存在缺席行为,因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中学认为,小李的受伤属于意外事件。首先,小李是在体育课过程中参与中考项目训练时意外摔倒,系自身动作原因导致受伤,而非学校的设施设备存在问题。其次,小李受伤的动作发生在一瞬间,即使教师一直在他身边,也无法贴身保护,要求教师避免学生受伤,超出了合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认为,本案事故发生时小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该中学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判断该中学是否存在过错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一是课程的设置是否合理。小李练习的项目系中考项目,并非学校自行设置的不符合学生年龄或体质要求的项目,学校在课程中教授该项目系正常的教学活动。该项目技术难度相对较低,学生在初一或初二时便开始接受相关的学习和训练,该项目对已练习过一段时间的初三学生来说危险性并不显著。 二是学校的场地设施是否存在缺陷。学校提供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器材不存在缺陷及安全隐患,是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的重要保障,场地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调查,本案事故发生时学校的运动场地及运动器材等设施均不存在缺陷,事发地操场上也不存在场地不平整、有异物等对学生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 三是学校在安全教育和管理中是否存在失职。事故发生时,任课教师正在处理其他学生间的纠纷,并非离岗离职。根据当时的教案安排,涉案运动项目系课程尾声的活动项目,热身、准备活动均已完成,任课教师亦进行了课前安全教育,且事故系瞬间发生,教师在场亦无法提前发现危险或及时予以阻却。 四是学校的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妥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本案事故发生后,任课教师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通知小李家长、陪同小李前往医院检查、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且学校在小李出院后安排教师对小李受伤期间的课程进行补习,在此过程中该中学的处理并无不当之处。 综上,小李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该中学对其受伤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法院认为该中学已尽到了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判决驳回小李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后,通过判后答疑,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NG.28.66,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本案适用过错归责原则,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延庆法院立案庭法官刘曼宜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曼宜表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归责原则。与第1199条在归责原则上采用过错推定原则的特殊侵权责任不同,第1200条采用了一般侵权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因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已渐趋成熟,对于事物已有相当程度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对于危险事物也有一定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而引发的纠纷,如果仍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教育机构而言责任太重,不利于平衡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教育机构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甚至会导致学校等教育机构采取减少学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严格限制学生在校时间等消极预防手段,反而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因此,在适用该条时,对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举证责任,由受到伤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承担,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不能举证证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承担侵权责任。 刘曼宜认为,所谓教育职责,是指依法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避免其侵害他人所应尽的职责,主要强调在安全防范、事故防范及不损害他人等方面的教育。所谓管理职责,是指教育机构对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安全有关的事务依法应尽到的妥善管理的职责。包括建立安保制度、提供各种安全的场所设施,以及在组织的活动中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对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职责已作出广泛、具体的规定。如果能够证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了这些职责,致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即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可以重点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学校是公共场所,定时组织教学活动如体育比赛、运动会、社会实践等,是助力学生全面发展的措施。在活动时校方对于学生应当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学生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件时责任如何界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刘曼宜表示。 针对此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飞表示,体育教学活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体质、培养团队协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关键环节。然而,体育运动本身都伴随有一定的风险,学生在参与过程中意外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学校应当做好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通过科学合理的课程安排、完善的场地设施维护、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及时得当的应急处理机制,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运动环境。 此外,还应当建立完善的意外伤害风险分担机制,对在体育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提供系统性的风险预防和应对策略,提升学校应对意外事件的能力,更大程度上保障学生权益,从而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让学生在更加安全的环境中参与体育活动,充分享受运动带来的乐趣和益处,真正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同时也建议学生家长在孩子在校受伤后要理性对待,合理表达诉求,“避免学校为开展体育课程、体育活动而‘瞻前顾后’,甚至‘裹足不前’。”郑飞说。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在宏观层面,首先,政府应出台一系列的综合性战略规划,明确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和时间节点。地方政府应根据国家战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企制宜”制定地方性实施细则和行动指南,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其次,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既要制定与数字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数据安全保护法、隐私保护规定等,又要完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提供财政支持与税收优惠,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制造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
在微观层面,首先,强化企业内部的顶层设计。企业管理层应高度重视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发展,将《指南》纳入企业长期发展战略。其次,增强企业组织架构的灵活性。完善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将IT、研发、生产、环保等部门工作有机结合,确保信息共享和高效协作。最后,优化资源配置,企业应积极引进并培养兼备数字化绿色化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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