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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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11月27日,湖南长沙“9岁女孩被老师砸破头骨案”一审宣判,涉事教师宋某明犯故意伤害罪,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害女童父亲刘先生表示将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11月27日下午,刘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从上午10点左右开始,持续至下午2点左右。他和妻子、父母及两名代理律师出席,被告人宋某明及其辩护律师、校方辩护律师等人也出席庭审。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官方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下午4点左右,宋某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开云入口,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开云入口,影响恶劣开云入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某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刘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开云入口,自己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法院没有查清案件事实,对宋某明量刑过轻。此前,公诉机关认为,综合相关证据,宋某明的行为系故意伤害,建议量刑6至8年。刘先生希望能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目前孩子的睡眠还是很差,我们正准备抗诉材料,希望法院重新量刑。”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条件和民族结构、宗教信仰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2018年,阿坝州检察院打造了四川省民族地区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格桑梅朵”(藏语中,“格桑”意为幸福,“梅朵”意为花朵),寓意对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殷切希望和美好愿景。“格桑梅朵”品牌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核心任务,以“同向、笃法、聚力、帮护”为品牌理念,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援助、帮教挽救等功能作用。经过六年的发展,阿坝州已实现“格桑梅朵”子品牌全覆盖,并建成了1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马尔康市第二小学学生走进“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松潘县检察院邀请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协会,为2300余名学生开展防性侵公益课堂等活动;红原县检察院推出藏汉双语版“亲子同行”网上预约活动,邀请广大青少年和家长共同到法治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汶川县检察院在一起遗弃女婴案中开展综合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开云入口,用司法温情呵护困境儿童……
以上皆是阿坝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践行的使命与担当。阿坝检察机关以“格桑梅朵”未检品牌为引领,将未检工作做深做实的同时,唤醒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取得了亮眼的成绩:阿坝州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进集体”,“格桑梅朵”办案团队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州未检干警获省级以上表彰7人(次),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组建一个“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宣讲过程中,巡讲团成员使用当地群众能听懂的语言进行沟通,最大程度保障了法治宣传的代入感和契合度,让群众产生共鸣,实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近年来,“格桑梅朵”未检宣讲团、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陆续编撰藏汉双语青少年法治和安全教育读本等系列检察课件100余件并向学校、社会发放,开展法治巡讲、“检察开放日”活动111场次,辐射学生上万余人,有力提升了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建设一个“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位于马尔康市检察院的“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阿坝州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几年来,该基地累计接待社会各界群体367批2.28万余人参观学习。阿坝州各县检察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此为模版开云入口,增加各自未检工作的特色亮点,最终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品牌优势。马尔康市、松潘县“格桑梅朵”基地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分别批准为四川省第三批、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为此,阿坝州检察院在今年系统开展“格桑梅朵”未检团队“三联三进三提升”“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联系学校、联系学生、联系家庭机制,走进乡村、走进学校、走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有效壮大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实效,最终让“格桑梅朵”开遍阿坝州的每一个角落。
今年5月,松潘县白羊中学校长谭加健被松潘县检察院任命为未检联络员。白羊中学位置偏远,在校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有了联络员制度,学校与检察院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检察机关通过普法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性教育、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进行了有效传输。谭加健表示,这样的“互动”受到了师生的欢迎,在校学生的规则意识明显增强,校园更加和谐安全。
今年4月,红原县检察院组织全县妇女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强制报告制度”。受当地风俗习惯影响,曾经大部分的村干部甚至妇女主任认为“强制报告制度”是干涉群众的“家事”。为了扭转他们的想法,确立妇女儿童保护“在身边”的工作意识,红原县建立县、乡、村、校四级联络员制度,分别对妇联专干、民政专干、妇联主任及德育老师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已选聘30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领域工作人员担任“格桑梅朵”联络员,实现联络员在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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