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入口
备受关注的王浩文拐卖儿童案有新进展。11月28日上午,该案在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11月29日开云入口,寻亲家长雷武泽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中,被告王浩文仍不承认拐卖了包括其子在内的8名儿童。6月12日,王浩文一审被判死刑。判决书显示,王浩文此前已多次因拐骗、拐卖儿童入狱,在多个省份流窜作案14起,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2001年10月,雷武泽3岁的儿子失踪被拐,后被王浩文贩卖。在雷武泽夫妻寻子近22年后,2023年,他们终于找到被拐走的儿子。雷武泽表示,二审中,王浩文对证据材料提出了新的疑点。公诉人建议维持原判。最终,法院宣布择期宣判。以玩具、食物为诱饵拐卖儿童,致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此案中,被告人除了1957年出生的王浩文外,还有两人,分别是1972年出生的王善琼与1963年出生的胡志雄。雷武泽称开云入口,一审时,王浩文的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二审中,王善琼未出庭开云入口,胡志雄在庭上称其是“受王浩文教唆”。一审法院判决书显示开云入口,2021年6月10日,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犯拐卖儿童罪,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1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的遗漏罪行。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以出卖为目的,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善琼、胡志雄等人,在湖南、湖北、四川多地,趁儿童单独玩耍、身边无大人陪伴照看之机,以购买食物、玩具为诱饵,拐带11名儿童到广东省汕头市贩卖。贩卖时,王浩文还曾冒充被害人亲属。经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定了以上事实,并认定其行为造成了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让他们遭受了痛苦的精神打击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其中,王浩文参与作案11起,拐卖幼儿11名,非法获利19.9万元,王善琼、胡志雄各参与作案一次,拐卖幼儿各一名。三名被告人此前均曾受过刑罚,主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被发现同种漏罪记者注意到,此案之前,三名被告人均曾受过刑罚。1987年2月17日,被告人王浩文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87年9月20日刑满释放。2006年11月17日,王浩文因犯拐骗儿童罪被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7月19日刑满释放。2015年12月10日,被告人王浩文、王善琼、胡志雄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其中被告人王浩文因拐卖儿童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至2029年7月31日届满。被告人王善琼因帮助王浩文拐卖儿童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7年7月31日刑满释放。被告人胡志雄因帮助王浩文拐卖儿童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一审判决书显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浩文于2006年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8年7月19日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王浩文于2015年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同种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主犯拐卖儿童14人一审获死刑,二审公诉人建议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书显示,王浩文从 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 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判决书中写道。在6月12日的一审中开云入口,被告人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雷武泽表示,二审过程中,王浩文对证据材料提出新的疑点。公诉人建议维持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后开云入口,雷武泽写下民事起诉书,向王浩文等人索赔1元钱,并要求王浩文等人以书面或视频等形式向受害者和家属赔礼道歉。二审中,法官就此事询问王浩文,王浩文称“我没钱”,并否认拐卖了雷武泽之子。雷武泽表示,二审宣判后,他将再次就上述要求道歉一事进行民事起诉,“讨个明确的说法。”新京报记者 丛之翔编辑 杨海校对 赵琳
基层公安工作是连接党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基层公安工作干得怎么样,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公安局齐桥派出所立足群众路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推动矛盾风险化解、群防群治等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所202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辖区人员流动较大,派出所管理难度也就加大了。派出所民辅警20人,如何将辖区平安守护做到位,成为摆在派出所面前的一大问题。依靠群众,将矛盾纠纷消弭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是“枫桥经验”代代相传的法宝。齐桥派出所根据泊头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组建“梨乡义警”,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实现了从“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为辖区平安注入新活力。
辖区的李大爷和老伴都已退休,儿女因为工作经常不在身边,两位老人也很少出门。所长赵谦带领民警入户走访。李大爷见到民警便问道:“我们的身份证找不到了,可以补办吗?”赵谦当即答应下来,帮助老人先拍照。过了几天,他背着“警务背包”,再次来到李大爷家中,为他送上了崭新的身份证。说话间,赵谦将背包中的宣传单发到了李大爷和老伴手中开云入口,向两位老人细致讲解了预防电信诈骗的知识,提高了老人家的防骗意识。临走时,民警又给李大爷递上了一张“警民联系卡”,告诉老两口,以后有任何需要,可以随时拨打民警电话。李大爷逢人就说:“民警真好啊!咱不用跑腿,在家就能享受到便捷服务。”
针对实践中商事调解组织设立门槛不清、部分组织专业性不强等问题,《规定》依托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明确在浦东新区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同时,规定了申请材料、审批部门、审批时限、变更注销登记、信息公布等内容。《规定》还明确了商事调解员的条件和优先选聘范围,确保商事调解组织的专业水平。
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是浦东新区规范商事调解程序的重要方向。《规定》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等国际通行规则,对商事调解程序作了规定。例如,对调解的启动、商事调解员的确定及其行为规范、调解的方式、保密义务、利益冲突信息披露和回避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规定》明确商事调解组织可以收取合理费用,相关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要求商事调解组织将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向社会公开;明确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等的衔接机制,提高商事调解协议的执行效力。
《规定》明确浦东新区政府对商事调解发展予以财政支持,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商事调解业务指导。《规定》支持成立商事调解行业组织,开展商事调解员业务培训和能力水平评价,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商事调解组织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设立业务机构,提供涉外商事调解服务。同时,《规定》还鼓励浦东新区商事调解组织在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云入口,开展商事调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