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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4分钟内,急救车很难到达。当意外发生时,具备急救技能的“第一响应人”如果能在现场果断开始施救,提供心肺复苏、(AED)电击除颤等及时的救护措施,就能为挽救生命创造条件、赢得时间。增强社会急救能力对于提高院前急救抢救成功率至关重要。如何抓住“黄金4分钟”的时间窗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生命救援提供更多保障?
陈志说:“我们的核心指标,包括院前急救响应时间都大大缩短,网络急救站点也在不断建设,但是在一些基层,120院前急救体系还不够完善,服务质量还不高。另外,即使是在发展比较好的大城市NG.28.66,120的服务能力与我们在临床中的实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心搏骤停患者,他的最佳时间窗口是4分钟,现在比如北京西城区的急救车,当你拨通120电话那一秒算起,到现场的时间在10分钟左右,未来几年我们争取能够跨入到8分钟,但是这和我们抢救心搏骤停最佳的时间窗口4分钟还是有很大差距。”
他表示:“对于心源性猝死导致的呼吸心跳骤停的情况NG.28.66,我们本身设定的大脑耐受缺氧的时间是不能超过6分钟。超过5分钟至6分钟,意味着大脑受损非常严重,基本上失去了脑复苏的机会。在任何环境下,目击者发现有人倒地了,甚至初步判定他出现了心跳骤停,单纯靠120救护车过来显然不够。不管再怎么快,原则上来讲,也不可能达到4分钟就到现场的要求。”
陈志表示:“最新的研究表明,我国每年有76万人由于心搏骤停而死亡,但是这76万人如果我们救得早、救得及时、救得正确,其实有50%的机会都是可以被挽救的。当一个人心搏骤停以后,他身边的人能够早期识别,并且在4分钟之内为他提供心肺复苏、AED的救命电击这样关键的措施,配合急救车到来的专业抢救,我们就能够成倍提高心搏骤停患者的抢救成功率。”
“在训练的机器上,可以培训急救志愿者;我们有8个固定点位,给社会工作者以及群众提供常态化的培训。通过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相结合,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培训机制。我们还要做一户一码的推广,在所有的小区贴一个码,让救护车随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我们要做急救领路人,也有小区已经在开始做示范区了。小区的物业和保安都是急救领路人,首先他要参加培训,成为会心肺复苏的人。比如这个小区出了这个问题,救护车一来,他马上就要带着救护车找到伤者。”肖子文说。
肖子文介绍:“整个市里面120和所有的AED包括所有的医院都建立了联系。出现一个病例以后NG.28.66,120马上就会把这个信息推送给周边所有的志愿者,一收到信息,他离患者很近的时候第一时间就会跑过去。120的车马上就会出,我们现在还装了一个车载的视频系统,求助人可以通过视频连线,医生可以一对一指导他怎么救。这是一个体系的搭建,松山湖有三例是比较成功的案例。”
今年,社会4分钟急救应急响应系统在北京、上海、深圳等7个院前急救、社会急救基础较好的城市试点建立。该项目通过志愿者培训、AED定位及落实管理单位主体责任,逐步打造一个“社会4分钟急救圈”。作为试点城市,北京已通过120指挥调度系统开放AED设备定位。市民打开微信搜索“北京120”小程序,在首页就可以看到“重点公共场所AED电子地图”。陈志表示,目前基层急救能力建设的方案还在进一步完善中,未来将建成高效的急救响应系统。
他说:“我们要在有条件的城市首先实现对拨打120急救电话的患者精准定位。第二,在社会公共场所大量配置AED,同时这些AED的地理信息也要到120的系统上备案,并且精准定位。第三,我们要对社会公众进行大面积的高质量的急救科普培训。第四,我们选拔出一些有意愿、有能力的人,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就像上下班一样,当他认为自己条件许可的时候NG.28.66,就可以向120的系统开放他的精准定位。”
“在香港作为私人执业大律师,日常工作较少机会涉猎国际法或比较法,即比较不同国家司法NG.28.66,这次到海外汲取经验的机会千载难逢。”深耕民事领域的大律师刘卓旂,对国际法深感兴趣,去年经律政司安排调派,远渡重洋到意大利罗马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工作6个月,跟随一名全职法律官员工作,主要参与法律研究及统筹工作会议。
借调期间,吴玮加入跨国诉讼团队参与不同项目的国际会议,亲身见证国际公约的磋商过程。“我参与最多的一个项目就是管辖权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制订一份新的国际公约,以规管平衡诉讼。在会议过程中,可以接触到很多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外交人员,看到他们的谈判、协商和工作方法,对年轻律师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经历。”
律政司法治建设办公室助理首席政府律师郭轩,曾分别借调至联合国贸法会和亚投行,到过韩国仁川和北京工作,就当地的立法修订,提供法律意见及参与谈判等,由国际商业交易到银行内部法律架构都有所涉猎。“借调经历有助我提升适应力和沟通技巧,迅速融入新工作,并在多元文化环境中有效表达意见,最重要的是能够跳出舒适圈,探索各种可能性。”
21日,广东海事局南海海巡执法总队“海巡09”轮联合汕尾海事局“海巡0941”“海巡09642”、汕尾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渔政44611”等船艇,与无人机组成联合巡航编队对汕尾海域开展海空立体巡航执法,重点检查碣石湾海域、海砂开采作业区、海上风电场、南北航线习惯航路等水域,规范船舶通航秩序和海上作业秩序,同时结合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部署要求,强化商渔船活动密集区水域巡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22日,“海巡09”轮靠泊汕尾红海湾电厂码头期间,汕尾海事局联合南海海巡执法总队组织开展“海事船艇开放日”活动,邀请汕尾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共青团汕尾市委领导、汕尾市海上搜救分中心各成员单位青年代表等30余人,实地参观“海巡09”轮并开展交流,零距离了解智能机舱系统、光电跟踪取证系统等先进仪器设备,听取海事部门对海事职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介绍。其间,组织召开汕尾市海上搜救分中心成员单位座谈会,进一步推动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交流、协同合作,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海上搜救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持续强化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和保障体系建设。
经过长达两周的艰苦谈判,大会就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通过20余项决定,达成了名为“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特别是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及相关安排,设立了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至少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及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目标,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同时完成了《巴黎协定》第六条国际碳市场机制运行细则,并就减缓工作计划、全球适应目标等作出安排,进一步巩固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势。
中方呼吁各方坚持多边主义,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巴黎协定》基础上确保行动不倒退。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幻,将始终坚定与各方一道推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和国际合作,继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广泛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NG.28.66,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全球绿色低碳、气候韧性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