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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车辆小心翼翼行驶在积雪的山间窄道上,向山林更深处进发。一块醒目的路牌出现在路边——“您已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王朗片区”,路牌还详细列明了禁止砍伐等“十个禁止”。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像一块巨大的翡翠,坐落在阴平古道周边NG.28.66,这里山高谷深,人烟稀少,林深草密NG.28.66,现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平武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熊猫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如果将保护大熊猫比作是在自然界中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在大熊猫国家公园这把“大伞”之下,万物生灵得以更好地安然栖居。“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有川西北保存最完整的原始森林,不仅是大熊猫栖息地的重要走廊地带,还庇护着川金丝猴、扭角羚、毛冠鹿、蓝马鸡等多种珍稀保护动物。”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检察院检察长周琳堤说道,该院从2021年开始打造“熊猫家园”公益诉讼检察品牌,通过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创新建立“双环三全”工作模式等方式,全力守护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原真生态。
站在栈道举目四望,四周群山凌厉,冰雪覆盖下的冷杉、云杉连绵成片。周琳堤介绍到,2021年10月,保护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护中现场挡获试图将砍伐的木材偷运出保护区的张某某等人。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松某某擅自进入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盗伐太白深灰槭7株。因槭树是制作高端大小提琴、钢琴等乐器琴板背板的材料,松某某将其中具有花纹的“琴木”部分锯成块状,分别多次雇佣张某某等人将木材背运出保护区试图高价出售。2022年7月,平武县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立案办理,追究松某某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
同年10月,平武县检察院将该案连同已开展工作搜集的证据材料一并移送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现四川省第二地区检察院)管辖办理,并协助开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工作。2023年5月,经审理松某某犯盗伐林木罪NG.28.66,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承担因盗伐造成的森林生态环境系统功能服务功能期间损失、生态修复费用共计37869.74元,专项用于购买经核证的林业碳汇以替代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万物生灵,美美与共。“平武县检察院在片区内的老河沟、小河沟、土城、泗耳、虎牙、王朗等管护站设置检察联络站,通过‘检园合作’,实现重要信息互相通报、案件办理专业协作、相关单位定期联合巡护等方式,共同构建起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的保护合力。”大熊猫国家公园王朗片区负责人赵联军说道,近年来,红外相机多次在王朗记录到大熊猫、雪豹、梅花鹿等国家珍稀野生动物的活动踪迹NG.28.66,这一切的背后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的不断落实和推进,“熊猫家园”未来的变化值得期待。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该案中,旅行社内部管理问题导致游客退费被拒,游客起诉要求退费获支持。据了解,刘某与某旅行社于2020年1月签署《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该旅行社为刘某及其女儿提供德、法、意、瑞14天旅游服务,刘某应按合同约定向旅行社支付款项。合同落款处NG.28.66,盖有该旅行社印章,签约代表签字处签有“赵某某”三字。同日NG.28.66,刘某在该旅行社分店内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扫描二维码后支付旅游费用27400元,该分社出具收据。后因客观原因,刘某二人未能出游,要求退费但遭到拒绝,刘某诉至法院。诉讼中,旅行社认可与刘某签署合同的真实性,但称刘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户转账,该旅行社未收到刘某支付的旅游费,同时不认可赵某某系其员工NG.28.66,亦不认可《旅游投诉和解协议》的内容,对于刘某提交的转账记录,该旅行社表示为其分社个别人员私立账户,旅行社对此并不知情,并表示现在该分社和营业部均已经撤店不再营业,故不同意退还相关旅游费用。经法院审理认为NG.28.66,刘某作为消费者,在旅行社法定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时间,按照旅行社内部工作人员的指引扫码进行支付,已经尽到了一般消费者的注意义务,其行为亦符合日常生活实际。在此情况下,如果要求消费者怀疑所支付的账号为假,实则超出了一般消费者的注意义务。旅行社以刘某未支付至合同指定账户为由拒绝退还款项,且称涉诉合同及微信聊天中的“赵某某”存在业务员挪用款项行为,此问题系该旅行社内部管理问题,旅行社的抗辩意见实质上是加重了消费者的一般注意义务,故法院判决旅行社返还刘某旅游费用。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法官提示,旅行社应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并全面落实相关财务监管制度,严禁业务员个人收取旅游费用,同时加强员工及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标准,禁止虚假宣传。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缔约前注意询问经营资质,选择正规机构,仔细审查合同文本,核对收款账号,留存付款记录,遇到情况及时与门店沟通,受到不合理对待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以前需要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报到和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进行监管,现在通过手机App,就能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动态跟踪、远程控制和无缝监管,达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的效果。”石家庄市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依托智慧矫正系统,他们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社矫对象活动轨迹,适时审批社矫对象提出的请假事宜,并根据数据排查日常监管漏洞,实现了从单一“人防”治理到“人防、技防、智防”的“三防共治”。
加强对社矫对象监管的同时,石家庄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工作人员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随时关注社矫对象的心理变化,适时开展心理疏导。为不断加强对社矫对象的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今年7月末,栾城区司法局与省司法厅、民盟河北省委员会联合建立“黄丝带帮教”实践基地,开通“微信扫一扫心理咨询师一对一”和“微信扫一扫律师面对面”的安全便捷服务,为社矫对象提供专业的心理帮教和法律咨询,在预防和减少社矫对象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再犯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石家庄市第一个“智慧矫正中心”——藁城区“智慧矫正中心”挂牌。该中心建设面积260平方米,划定综合管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三大功能区,设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宣告室、训诫室、自助矫正室、教育培训室等12个功能室。该中心还配置了“智慧矫正”终端,并将终端接入省“智慧矫正”综合管理平台。
小王今年23岁,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矫正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入矫报到时,工作人员发现小王出现系列负面情绪反应,几次抹泪自语:“我真没用,啥也干不了。”观察到小王的情绪起伏,藁城区司法局及时启动“智慧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面”“点对点”帮教环节。很快,社会工作者通过与司法局、司法所负责同志及小王、小王父亲访谈后,结合卷宗和SCL-90心理测评,“把脉”判断:小王为高风险人员,其面临着如何找回效能感,降低焦虑、抑郁、悲观情绪,降低再犯罪风险的问题;“确诊”小王:遭遇“犯罪、判刑、入矫”等重大事件后,产生应激反应,自我封闭,把自己“困”在了家里。